电价中的"交叉补贴"

电价中的“交叉补贴”

“交叉补贴”是电价中最难说清楚,也是争议最大的内容。然而,要让电力回归其商品属性,必须厘清电价中的“交叉补贴”,并逐步减少直至完全消除“交叉补贴”。

本文将尝试对“交叉补贴”进行梳理和澄清,探讨减少和消除“交叉补贴”的路径,并进一步提出配电网中交叉补贴的处理建议。

什么是“交叉补贴”?

“交叉补贴”指的是因商品定价造成的一部分用户对另外一部分用户的补贴。

具体到我国的电价,大致存在以下三类交叉补贴:

  1.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内发达地区用户对欠发达地区用户的补贴;
  2. 高电压等级用户对低电压等级用户的补贴;
  3. 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补贴;

什么不是“交叉补贴”?

电价中存在一些特殊的补贴,比如保底供电补贴、可再生能源补贴等,这些补贴不属于“交叉补贴”,也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。

另外,严格地说,同一个地区同一个电压等级的同一类用户,如果其具体用电方式(比如接入距离、用电负荷率和同时率)不同,其供电成本也会不同,适用相同的电价就会造成交叉补贴。此类交叉补贴可以通过采用一些定价机制(如“接入费”、“负荷率定价”等)改善,但难以完全避免,除非实行“一户一价”(但这显然难以操作,且成本过高)。此类微观上的交叉补贴也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。

为什么会存在交叉补贴?

作为公用事业部门之一,电力行业有其公益属性。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,同时为了兼顾社会公平,实现电力普遍服务,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会在地区之间、电压等级之间调剂电价,以降低欠发达地区、低电压等级用户的电费负担;另一方面会居民和工商业之间调剂电价,以降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。这就是交叉补贴的成因。

电价中的交叉补贴并不是我国的特色。在电力行业的发展初期,世界各国大都曾存在过交叉补贴。

交叉补贴是如何体现在电价中的?

我国的电价体系目前是“双轨制”,存在“市场化”的电价和“计划”电价:

  1. 对于约占30%的“市场化”电量,电价由市场购电价格+输配电价(含线损)+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这三部分构成,交叉补贴体现在输配电价中;
  2. 对于占70%的“计划”电量,电价仍然采用销售电价,交叉补贴体现在电网企业的“购销价差”(即销售电价-上网电价-政府性基金及附加)中;